谭如意大学读的是免费师范,大四的时候实习半年,毕业了在山区支教两年,对于教学这事儿,算不上新手。但真正开始上班了,才发现城里的孩子跟山区的孩子,到底有所不同。城里的孩子自主性更强,而她原本的教学方法,则显得太过热心,甚至多余了。
每每她在讲台上讲得眉飞色舞,期待底下的回应之时,却只看到一排排低垂的脑袋瓜子。
非常挫败,又无从下手改变,总觉自己与学生之间,仿佛隔了层看不见的壁垒——跟她与沈自酌的相处一样。沈自酌对她相当客气,当然谭如意觉得所谓“客气”,也只是她自以为是的客气说法罢了,因为或许事实上沈自酌根本只是懒得对她投入过多关注。
沈自酌有自己固定的生活习惯:家政每周过来两次,帮忙打扫公寓和清洗衣物;工作日朝九晚六,周末出游或是探望沈老先生;三餐在外解决,周末有时在沈老先生家里吃饭……是以谭如意和他的交集,仅限于两人一道看望沈老先生的时候。
他们将名义上的“夫妻”履行得非常彻底,平日相处仿佛两个毫不相干的合租者——当然这个比喻也不甚准确,因为谭如意并没有花一分钱。
谭如意本意是想在附近租间房子搬出去,但打听了一圈,房租都远在她能力之外。沈自酌住的是一个两居室,一间做了书房,一间做了卧室。原先他一个人住自是刚好,但现在搬进来一个,卧房不够。沈自酌已在书房里打了数天的地铺,谭如意越发心里不安,想着房子既然暂时租不起,好歹得先帮沈自酌再买张床。
可两个人住在同一屋檐下,平日碰头的时间,仅仅只是早上谭如意即将出门前的十分钟。盘算下来,连个正经说话的机会都找不着,更别提商量租房和买床的事情。
谭如意便打算趁着周六回去看望沈老爷子的时候,顺道去一趟家具城。
自然不能空手而去,谭如意在周边逛了一圈,发现一处菜场。菜场在小区出门右转的一条小巷子里头,地方很小,但该有的东西都有。谭如意挑了只土鸡,嘱咐摊主帮忙宰杀洗净。摊主是个约莫四十岁的妇女,玫红色的羽绒服外面套了件深蓝色的围裙,围裙上一层极厚的油污。她一边麻利地给鸡放血,一边问谭如意:“小姑娘面孔很生啊,新来做事的吧?”
谭如意不清楚她所谓的“做事”是什么意思,只好语焉不详地“嗯”了一声。
“这附近都是住的小白领儿,知识分子,很多做家政的抢着要来这一片儿,”摊主将鸡扔进开水锅里,抄起旁边的一块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前段时间还出了个事儿,有个男雇主把小保姆给睡了,被正房捉奸在床,抄着菜刀追了几百米……”过了一会儿,她把鸡从锅里拎出来,扔进脱毛机里,机器轰隆隆转起来,卷起一地鸡毛。
谭如意有些尴尬,倒不是因为被错认为保姆,她出声打断摊主的八卦,“大姐,您姓什么?”
“哦,我姓丁。在这里卖菜好几年了,你以后常来做生意啊。”
“丁大姐,您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卖家具的吗?”
“要买家具啊,坐地铁就行,”丁大姐将脱完毛的鸡拎出来,抄起一把锋利的菜刀从中剖开,开始掏里面的内脏,“往崇城医院方向,坐五站路,下车就是。”
丁大姐将鸡下水单独用一个塑料袋子装好了,连同洗净的土鸡一起递给谭如意,摘了口罩,笑说:“以后常来,我晓得这菜场里哪几家人厚道,保准不坑你。”
谭如意付钱道谢,虽觉得丁大姐有些嘴碎,但这样一个陌生人的热情,仍让她生出几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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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老先生精神很是不错,让谭如意推他去小区里逛一逛。天气日渐回暖,小区里桃树绽了新叶,一眼望去笼着一团朦胧的嫩绿。
“如意,和自酌……相处怎么样?”
谭如意正四处张望,冷不丁被沈老爷子这么一问,下意识脱口而出:“挺好的!”省过来,又觉得这话似乎挺没说服力,便又加了几句,“我刚刚入职,他公司又在招新,最近都有点忙。”
“自酌跟……他爸一个性格,有时候……看着挺唬人,你别怕他,有什么……就跟他说什么。”
谭如意笑答:“知道了。”心里却想,岂止看着挺唬人。
“生活还习惯吗?吃得怎么样?”
“我最近都在学校食堂吃的……”
沈老爷子摇头,“不好,得自己做。”
谭如意表面上应下来。
学校食堂的教师餐固然便宜,到底比不上自己做的菜色丰富又营养健康,谭如意也清楚这一点。可沈自酌的厨具都是崭新,未经同意,她不敢贸然动用。
要同沈自酌商量的事情太多了,但就像两军鏖战,胶着数日,始终撕不出一个突破的口子。
谭如意留下来陪沈老先生和沈老太太吃了午饭,下午便按照丁大姐的指点去了趟家具城。结果逛了一遭,发现自己只买得起一张单人的钢丝床。
工资下月才发,四处都要用钱,这种窘迫的滋味,谭如意尝了许多年,第一次觉得如此尴尬又难以启齿。沈知行给的那二十万照理说还剩八万,可想从谭卫国手里抠半分钱出来,简直比杀了他还要困难。
谭如意在家具城门口徘徊半天,终究还是转身回去了。心里打定了主意,今晚无论如何都得同沈自酌商量。
傍晚的时候,却接到沈自酌打来的电话。谭如意之前从未同沈自酌通过电话,这是第一次,她一度认为沈自酌或许根本没存她的电话号码。是以她在看到手机屏幕上的名字时,竟觉有几分受宠若惊,“沈先生……”
沈自酌却是干脆简洁:“能不能帮我收拾两件换洗的衣服,半个小时后有人上门来取。”
谭如意连声应下,又想到要同沈自酌商量的事,正打算开口,那边却率先挂断了,耳畔一阵急促的忙音。谭如意愣了片刻,收起电话,转身去卧室。
沈自酌的公寓装修风格与他本人格外相似,白色为主色调,实用之外,力求简洁。谭如意拉开衣柜,往里扫了一眼,衣服只有黑白灰棕蓝五个色调。她忍不住转头看了一眼自己放在一旁的红色拉杆箱,敞开一线的箱子里,装着各色鲜艳的衣服。
红色箱子在卧室内如此显眼,谭如意忽生出几分羞耻之感,她强迫自己别去看那只格格不入的箱子,从衣柜里取出几件沈自酌平日穿的衬衫和针织衫。想了想,似乎还缺了些什么。她将衣柜中间的两个抽屉拉开,往里匆匆一瞥,又立即移开目光,飞快挑出来两条,一并扔在床上了。另一边抽屉里放着成双裹好的袜子,都是黑色,谭如意看不出差别,随意拿了两双。
半个小时之后,敲门声响起。谭如意从猫眼往外一瞟,站在外面的似乎是个女人。门打开,来人率先自报家门:“谭小姐是吗?我是沈自酌的同事,来帮他拿点东西。”她穿着一件深蓝接近黑色的大衣,铅笔裤,平底鞋,身材高挑;脸很小,似乎一个巴掌就能盖住,化着淡妆,头发是极为利落的短发。
谭如意忙侧身道:“请进。”
“下次再过来拜访,”女人笑道,“沈自酌要赶飞机,一直在打电话催我,我拿完东西就走。”
“那您稍等。”谭如意忙进屋将装衣服的袋子拎出来,递给女人。
女人伸手接过,看也没看,道了声谢,便转身朝电梯奔去,等谭如意想起要询问沈自酌去向时,电梯门已经合上了。
这天晚上,沈自酌没有回来;第二天晚上,仍没有回来。谭如意猜想他该是出差了,想发条短信过去询问归期,手机拿起数次,仍是未果。
谭如意照常上班,下班回来备课看书。沈自酌书房里有一整面墙的书架,谭如意每每进去,总要忍不住在心里赞叹一声。她读书时要做兼职赚钱,看书的时间都是在上班途中挤出来的。如今终于有了时间,而沈自酌的藏书又是如此丰富,好比饥渴之人遇到甘冽清泉,一栽进去就流连忘返。
沈自酌不在的这两天,谭如意享了些自在的日子。然而好景不长,这天下班回来,刚到小区门口,便见大门外蹲着个男人,正是多日不见的谭卫国。
谭卫国找沈知行拿了二十万之后,就一直杳无音讯,谭如意的婚礼他也没出席。谭如意如今全然齿冷,只当他是死了,也没费心打听,却不曾想谭卫国竟还有脸主动找上门来。他穿着件脏兮兮的黑色羽绒服,胡子也不知几天没刮了,眼窝凹下去,眼珠子上全是血丝,浑身一股馊了的酒味。瞧见谭如意出现了,立即从地上爬起来,怕了拍屁股,伸手问道:“有没有钱?”
谭如意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只当没听见,捏着拳头朝内走去。谭卫国一把将她提包拽住,“问你话呢,有没有钱?”
“撒手!”谭如意使劲一挣,“你不是找别人拿了二十万吗,还找我要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