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澹台明月很漂亮,而且是那种柔柔弱弱的美,很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当然,我不包括在内。
他看到我,愣了愣,问我是谁,我顾不上多想,就说是她的未婚夫,那人的脸,当下就黑了,双手倒背着走了,澹台明月的父亲,点头哈腰的把他送到破旧的大门口,直到那人走远,才直起腰回来。
其实,他已经直不起腰来了,可能是因为常年挨斗,他的头,永远是低着的,所以,我怎么也不肯相信,他曾经出过国,还是一个富甲一方的爱国商人。
我站在他们家门口,对他们父子俩说,刚才只是权宜之计,我不会娶她。
我又接着回家睡觉了。
第二天,街道工厂就把他们家的火柴盒全都拿走了,她原本在街道工厂上班的,晚上回来,哭得眼睛红肿,因为她的工作丢了。
这就是权势的魔力。
我只想着回去,至于他们家的生活,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爸爸却不准我走,让我娶她。
他说,如果没有澹台家,他这条命早就没了。
我死活不同意,爸就打折了我的腿,妈哭着求我,甚至以死相逼,她说,她心里的儿媳妇,就应该是澹台明月这样的女子。
可是,我心里的女子,是那个在月夜下,伴着笙乐,载歌载舞的女子,那个一笑,如月牙弯弯的女子,而且,我们已经有过肌肤之亲,我不能做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
爬,我也要爬回去。
可是,我走不了,我被爸妈看住了。
我求了妈,既然不让我走,就让我写一封信,我跟她说清楚也好。
妈答应了,我写了信,交给妈,妈跟我说,她寄了,于是,我开始等着她的回复。
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妈根本就没有寄信,她从来没有收到过我的信。
澹台明月来找我,她说,我们可以假结婚,等到过一段时间,我再回去找她,她不会缠着我。
我左思右想,终于答应了她的权宜之计。
结婚以后,我们一直都没有同房,那天晚上,我是刺破了自己的手指,躲过了爸妈的视线。
爸给我托人找了工作,在机械厂,我们俩同时进了机械厂,后来我才知道,爸是用一块金表给我们俩换来的工作。
我终于可以自由了,可以去找她了,而她,还没有等我去找她,已经回来了,而且,我们第一次的见面,是她挺着大肚子。
她嫁人了!我顿感五雷轰顶。
我喝了一整瓶的白酒,醉醺醺的回到家,我看到夏青温柔的对我笑,我搂着她,亲着她,然后,我用仅有的一点力气,进入了那片花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