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先进,惩罚后进(1 / 2)

奖励先进,惩罚后进

在恒大,以严格考核为基准的奖惩机制是企业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有效地组织并充分地利用人力资源最为关键。人是企业的主体,人的因素第一,所以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完善和正确实施奖惩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因素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资源、服务于经济活动出发,增强完善这一机制的紧迫感。

欧洲是以工资为主的,奖金不怎么重要。我们(俱乐部)的工资是一块,奖金比工资甚至还要高,刚才算了一下奖金方案,亚冠按“6306”算,包括我们制订的“303”,整个算下来一场球不输、全赢是2.1亿元奖金。这就是中国的特点,我们针对中超的运动员特点,制订了我们的奖金比例,因此我们对奖金分配很重视。

——许家印谈奖惩

2012年3月,恒大制订了新赛季的奖金新方案:“6306”,亚冠赢球,赢则奖600万元,打平则奖300万元,输球不奖不罚,每晋级到下一阶段比赛另奖600万元。中超奖金方案变成“303”,赢一场奖300万元,输一场扣300万元。

无论是2011年的“513”方案,还是2012年的两种新方案,都可以看出恒大对球员的奖励是大手笔,当然罚款也是毫不留情。

事实上,在奖励上的高投入映射了许家印一贯的管理风格。

在许家印看来,一个企业要做好管理,有两个机制一定要用好,一个是约束机制,另一个是激励机制。以严格考核为基准的奖罚机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科学奖罚机制的激励与鞭策,就可以充分调动员工在企业运营中的积极性,为公司快速发展增添强劲动力。

从2007年8月起,许家印就开始对全国各地区分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奖励先进、惩罚后进”的考核。在管理足球俱乐部时,许家印同样运用了集团管理中的考核机制,制定了明确的奖罚机制,如“末位必罚”确保球队能在训练、比赛中始终保持最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