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1 / 2)

肖蛮蛮准时应诉了。

当然,她也有自己的诉求:既然你周炜说你精神受到了莫大的损失,那么,你也得把相关证人带来一起旁听(佐证),除了七大姑八大姨,你单位上的同事领导什么的也得来,否则,你怎么证明影响了你的工作?

如此一来,非公开的庭审,参与者也有十几人。当然,这十几个人主要周炜的亲戚朋友,同事只有两个,其中一个是他的顶头上司。

肖蛮蛮一方就两个人。

张姐见那冬都没出席,很是意外,只不停打量富小明。

众人都在打量富小明。

可能是因为长得这么帅的年轻人很少见,所以连法官都多看了好几眼。

案情简单明了,证据确凿,所以,审理起来也不麻烦。

周炜的亲戚朋友以及同事都作证,说他被打之后的确神思恍惚,有时候他们约他吃饭他都不去,去了也沉默不语,郁郁寡欢,而在这之前,他是一个十分健谈幽默风趣之人。而且,这段时间,他还得了一次重感冒,拉肚子一次,这都是被肖蛮蛮那几耳光所导致的。

同事也例证,说他这段时间迟到了好几次,工作也常常不在状态,而以前,他从不迟到早退,是有口皆碑的劳模级员工。

张姐也站出来补充,说因为自己的“错误”(不该介绍肖蛮蛮这种败类),远房侄子受到羞辱之后,多次躲在家里哭泣,流泪,生活不能自理,导致自己也受到整个家族的责备,自己也很委屈,精神创伤也是蛮大的,都想追加起诉肖蛮蛮了……

肖蛮蛮默了一下:周炜精神损失导致张姐精神损失,张姐不悦也可能导致她全家人然后七大姑八大姨的精神损失……以后,追加自己为被告的人选,可能三位数都打不住了……

这瓷,碰得。

就像那些走路掉坑里的,把方圆几十里的人都得连带着一起告了(索赔)。

……

然后,还当庭播放了周炜一方提供的证据:肖蛮蛮打他的镜头。

只见镜头上,肖蛮蛮连续扇了他三四耳光,他就静静站着,没有任何还手。

他的律师慷慨激昂:我的当事人本着绅士风度(不是打不过你),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任凭被告野蛮打骂羞辱,所以才导致了后来的严重精神损害(事后,周炜怎么都无法解释自己当时为何忽然失去了反抗能力被连打了几耳光,只能对律师解释是“好男不跟女斗”,当时自己没想到要还手)……

……

所有人都对肖蛮蛮怒目而视,觉得这女人真是太野蛮了,受到法律的严惩是天经地义的。

律师说:别以为打那几耳光很轻微,但心理上的创伤,往往比外表的轻微伤严重一万倍,然后还列举了好几个同类案例——一句话,肖蛮蛮这几耳光下去,他的当事人轻则抑郁自杀,重则走火入魔——这天大的罪孽,你肖蛮蛮不赔钱你说不过去啊。

法官们可能最初看到这种“小案子”,还不以为然——但听律师煽动得这么口沫横飞,不由得互相交换了一下眼色。

终于,轮到被告一方开口了。

大家觉得,被告一方根本没什么可以辩护的了,这都证据确凿了。

直接认罪败诉就行了。

都可以直接宣判了。

肖蛮蛮自己都觉得,真的没啥可以说的了。

所有路都被人家堵死了。

不过,怎么也得垂死挣扎一下。

富小明站起来,态度很平静:“我只问原告三个问题,希望原告如实回答……”

周炜:“……”

“第一:原告当天有没有先在言语上侮辱被告?”

“没有!”

斩钉截铁的否认。

“第二:原告有没有在被告泼水之后,先打了被告一拳?”

“绝对没有!我至始至终从未动手。”

还是斩钉截铁。

周炜这么肯定,当然是有原因的,事发之后,他找到快餐店老板,拿到了监控视频,而且做了准备,只保留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其他的,什么都没给肖蛮蛮留下。

对了,周博士是计算机行业的高手,年薪大几十万的确不是吹牛比的,而且他的起诉书说得很清楚:因为自己才刚博士毕业不久,所以才是这个年薪,过得些年,年薪百万几百万不是问题,你肖蛮蛮造成了我的精神损失,耽误了我的工作前程(社会地位),如果过些年我拿不到这个年薪,你赔得起吗?

别说七位数,你九位数都赔不够!

富小明问:“你真的确定没有动手?”

“绝对没有!”

周炜的律师强调:“有现场视频作证,请不要问无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