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节(1 / 2)

444号婚介所 九萧 2460 字 9天前

“好像还真有点作用,至少我现在不那么想吐了。”程想想对此表示很满意。

广平道:“后面的好处,你慢慢就会知道了。本来景殊那里有一粒不老仙丹,是他结婚的时候,太上老君送的。千年来,统共就炼成了三粒。可惜晚了一步,仙丹被他媳妇当人情送给别人了。不过也不着急,反正你现在怀孕,体质特殊,估计也承受不了脱胎换骨的过程。等你把孩子生下来后,本君亲自上一次天界,找太上老君再要一粒就是了。”

“不老仙丹?吃了能长生不老吗?”

“当然。”

“那不是跟神话故事里的唐僧肉一样吗?”

“那可不一样。想吃唐僧肉的基本都没好下场,何况现在唐僧都修成正果了,没人敢再动他。相比之下,老君的仙丹效果更好,也不违禁。等到你的体质改善后,冥界的阴气对你就不会有影响了。如果你想修练也可以,只是进度会慢一些。”

“吃了就能长生不老,还能踏上修练的路?这么牛逼?不过千年来一共才三粒,人家会那么轻易送你吗?”

广平轻哼一声:“别说一共有三粒,便是只有一粒,本君想要他也得给。”

程想想玩笑道:“这算是当你媳妇的好处吗?”

本以为接下来广平肯定会怼一句:“废话!”

哪知,他却忽然从身后拥住了她,温柔的声音带着温热的气息拂进了耳中:“这一世,换我好好爱你。”

程想想的心猛地漏跳了一下,有种莫名的委屈加杂着欢喜涌上心头。这感觉一瞬即逝,想再探究,却又发现心跳已经恢复了正常,方才那丝丝异样的感觉,只像是一种错觉。一种连她自己也搞不明白因何而起的错觉。

非但如此,她甚至有种被他搂着非常尴尬的感觉。便用玩笑的口气道:“大神,别这么儿女情长行不行?搞得我还以为咱俩是在上演狗血爱情剧呢。”

广平□□不可察觉地黯了黯,“你觉得很狗血?难道你就没有点点砰然心头的感觉?”

程想想很想说没有,可是又觉得这话说出来好像很伤人,就干脆默不作声。

广平倒是没再引结,转而提到了结婚的事。按他的意思是,怀都怀了,结婚的事也该提到日程上。至于是按人间的规矩,还是冥界的规矩,都随她喜欢。甚至办两场也可以。

程想想却有点犹豫:“真的要结婚?我总觉得,咱俩的事进展太快了。你看,我们认识没多久就滚了床单,滚完才两个月就谈婚论嫁了。虽然闪婚在人间界不少见,可我听说大多数的闪婚就是因为婚前双方相处的时间短,了解得不多,离婚率非常高。”

广平很想说一句:都几千年的老相识了,还闪个毛线?

可再看程想想那一脸认真的表情,知道对她而言,前尘往事都已成烟,这一世与自己相识确实只有短短的数月时间。

“那你的意见呢?”

“正常的流程都是先恋爱再结婚,虽然咱俩进度条拉快了,但是现在还有时间,不如再把进度调缓点,先谈谈恋爱,彼此找找感觉吧。”

“好。”

广平答应得很痛快,甚至还有些迫不及待:“选日不如撞日,走吧,今天开始约会。”

恰好今晚是周日,程想想休息。想了想,点头答应。她换了身衣服,正式和广平出发约会。

可是出了门都走在路上,两人却还没商量好去哪约会。毕竟,正式恋爱约会,对他俩来说都是头一遭。

本来,按广平的意思要再去看场电影,可一来程想想没有特别想看的电影,二来又觉得天天看电影太没创意。

第74章 坐台的僵尸

广平无奈, 又不想让程想想觉得第一次约会有不好的感觉。遂悄悄地给景殊发了条消息——景殊才结婚没几年, 恋爱经验丰富。

景殊很快回了消息:

[约会最佳地点?当然是酒店!一步到位, 直接上垒。等等,你为什么关心这个?你是不是有对象了?]

[随便问一问,果然就问出你之前的恋爱心态了。你这么色,难怪当初冥王不放心小花嫁你。]

[广平你什么意思?别想再挑拨离间,本君现在跟老丈人关系好着呢!]

果然,景殊也不是个靠谱的。广平收了手机不再搭理他。

此时,恰好马路对面有一家五星级酒店,广平抬眸扫了一眼,问程想想:“你觉得我们去酒店约会怎么样?”

见程想想脸色变了变,他忙语气一转,笑了起来:“跟你开玩笑的, 不用那么紧张。但是——”

他朝程想想伸出手,温和地笑着,俨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恋人之间, 是不是应该牵手同行?”

大约是他那个笑容太没有伤害力, 再加上程想想觉得他的话在理,便将自己的手搭在他的手上。

“沿街逛着吧,看哪里有趣就去哪里。”

广平牵着程想想的手,在微凉的夜风中,在如水下的夜色下, 在城市的霓虹灯下, 信步而行。

程想想还是头一次约会, 手被他攥着,微微有些紧张。一抬眼,她便能看到他俊俏的侧脸,唇边还挂着淡淡的微笑,让人有种如沐春风般的舒适感。

又哪里能知道,表面上一派正气的广平心里想的却是:先拉小手,再亲小嘴,然后再上垒就自然多了。只有景殊那个傻x,光想着一步到位,结果还不是结婚了才如愿?

两人走着走着,因为广平在行进途中使了缩地成寸的术法,走不过多久,便已到了汐江广场附近。

现在正好是晚上8点多,这一带正是热闹的时候。灯火辉煌、行人如织。

程想想正想准备去商场里逛逛,看看小孩子的衣服,却见前头有个熟悉的身影一蹦一跳地,进了汐江广场侧面的一座霓灯闪烁的五层高楼里。

程想想:“咦,那不是小江吗?他今晚不是在打工吗?怎么跑到这种高档的地方来了?”

广平道:“咱俩约会,甭管那只傻僵。反正在人类的地盘上,凭他的修为没人能伤到他。”

程想想又仔细地看了看,见门头上红光闪烁的大字写着:“风情酒吧。”

程想想虽然对酒吧了解不多,但是“风情酒吧”作为望江市最有名的酒吧,她多少还是有所耳闻的。听说,这里的消费极高,来此的客人非富即贵。

以僵尸先生的条件,肯定消费不起。那么他会来这里,十有八九是来打工的。就是不知道,他那一跳一跳的走路姿势,是怎么给人当端酒的服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