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隔壁女租客的帮助下,她去做了一个舞女。
但也是老老实实的舞女,无非是在舞厅里陪着各色的人群执手一曲罢了。
舞厅里像她这样职业的女人有很多,但没有人比得上她一根手指头,因此她很受欢迎。
形形□□的人经过这里,都想要跟曼玲跳上一曲,这样脸上便有光些。
黎曼玲一开始束手束脚的根本放不开,她也是大富大贵人家出来的娇娇女,舞厅里什么人都有,有绅士,同样就有色鬼。
他们的手就像油腻的猪蹄,恨不得在她的身上掐个遍,黎曼玲每每遇到这样的就总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也不是没有赏过他们巴掌。
但出了社会这是很公平的一个世界,打在人脸上的耳光,兜兜转转就会回到自己的身上。
黎曼玲吃过无数次这样的亏,终于还是学乖了。
她在舞厅里做的很好,渐渐懂得同那些人虚与委蛇,也能在他们之中游刃有余,老板也很喜欢她,她幻想着有一天存够了钱,她就可以不在做这些,自己开家小店,卖卖杂货也挺好的。
而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一个男人,眉清目秀,与她年岁相当,他很温柔,也不在乎她的工作,不顾家里的反对向她求了好几次婚。
黎曼玲心里是很喜欢他的,却又总是纠结现在的自己配不上他。
要好的同事告诉她,幸福得靠自己的争取,她想想也是,以后他们两个自己住,好好经营生活就是了。
她想着,等到他下一次再求婚的时候,就收下他送的玫瑰吧。
如果一切都能按部就班,顺着她所想像的那个模样发展就好了。
黎曼玲在有一天下班的时候,经过一条每天必须经过的小巷子,小巷子白天就人烟稀少,更何况到了舞女下班的深夜,她被几个人拽进了小巷的深处,嘴巴被东西牢牢的堵着,他们有三个人,大约都是三十来岁的模样,黑暗里他们蒙着脸,如同鬼魅,用刀子抵着她的脖子,他们是最可怕的畜生。
黎曼玲想逃,可是一个女人的力气又怎么敌得过三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