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1 / 2)

花花门生 冷云邪神 2913 字 1个月前

“知道了。”

我右手砍在了他脖颈上,令他一下子晕倒,趴在了地上。看着房间里亮着东光,感觉里面应该有人在,我蹑手蹑脚的悄悄过去。

一声让人血脉贲张的低吟从房间里传出来,荡人心魄!

他娘的,怎么是女人声音?难道这个不是血龙的房间,矮子骗了我?不过,细细分辨之下,我也听到了男人的粗重喘息声。

哦,我恍然大悟,想起了赵老师曾经在动物世界里的一段解说:春天到了,万物复苏,草原上的各种动物都到了情的季节……

看黄片喽,高清晰画面,现场直播,牛叉!

我把脑袋凑上前去,一只眼睛顺着窗帘缝隙看过去。靠,还真是,只见一个娇艳的女人袒露着光洁如玉的身体仰躺在床铺上,波涛汹涌的秘密有节奏的画着圆圈,荡起白色浪花一片,看着有些面熟,原来是八大护法之一的娇凤。

她的腿大开着,身上伏着个身强体壮的男人,肌肤黝黑粗毛纵横,耸动着身体如同勤劳的黄牛,开垦着肥沃的土地,正是血龙。

靠,这两个人弄到一块去去了,血龙配娇凤,倒是和谐啊!

看人家两个,即是志同道合的战友,还是互取所需的一双破鞋!

1175夺得血凝剑2

对于这种搞破鞋的场景我见得多了,也没有在意,只当是两只野狗在交配而已。目光向四处扫去,我要找寻那把神兵利刃之一,血凝剑。

这把剑可不错,锋利无比,削铁如泥,而且外形还奇特,若是抢过来小西我带着,岂不是可以拉风一下!

靠,在那呢!

西面的墙壁上,悬挂着一把利剑,青色的鲨鱼皮剑鞘上镶嵌着七颗指甲大小的红宝石,沉香木的剑柄,黄金吞口,正是那把血凝剑。

今晚就把这柄宝剑抢走好了,血龙和娇凤两个人在做那苟且之事,我若是此时取了他们性命,传扬出去实在是不好听。

主意打定,我猛地破窗而入,在玻璃破碎的声音中,窜到了西边墙壁那里,伸手把血凝剑拿在手中。

突然地惊吓,让娇凤尖叫一声,下面剧烈的收缩,也使得血龙在此时狂喷而出……

我嘿嘿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打搅了,你们继续吧。”一纵身,向窗口那边跃了过去,仿佛敏捷的狸猫。

血龙眼见宝贝被人拿走,顾不得其他,急忙起身,怒吼道:“小贼,哪里跑……”气愤之下,使劲平生之力,右掌朝我后脑狠狠击过来。

我头都没回,身体倾斜,左掌迎了过去。

双掌相撞,血龙嗷的叫了一声,手腕折断,蹬蹬后退了四五步。

这工夫,我身体窜出到室外,向南面跑过去。

前面,出现了六个警卫,看到了人影闪动,俱是端起枪开始朝那个快速移动的身影射击。无奈,我的身形实在是太快,在子弹出膛的瞬间,早已转移了方位,使得这些子弹全部都落空。

眨眼的工夫,我身影来到了六人面前,红光闪过,血凝剑出鞘,随即,六颗人头掉落在地上,这些无头死尸抖动了两下,纷纷扑通倒地。

我心中暗赞一声,果然是好剑,初试锋芒即不同凡响。若是寻常的青钢剑,任我武功再高,也不可能一剑同时斩落六颗人头!

眼看着竹联帮成员纷纷从四周涌了出来,我心中暗骂,暂且让你们这些跳梁小丑多活一阵儿,老子早晚送你们下地狱!

血凝剑入鞘,我身形跃起,苍鹰一般的飞出了竹联帮总部。提气纵跃片刻,后面追赶的声音渐渐再也听不到,这才把脚步放缓。

亲眼目睹了这把血凝剑的锋利,让我这有些爱不释手,就像是小男孩得到了心中盼望已久的玩具汽车一样。

停下脚步,站在路灯下面,我拔出血凝剑随手一挥,粗达尺半高十余米的灯柱被割断,轰然倒坍,电线被抻断,长蛇一样弹跳着,碰撞在一起出耀眼的蓝色光芒,出噼啪的声响……

整个信义区的灯光骤然停止,陷入到一片黑暗之中,停电了!

只有我手中的血凝剑在黑暗中还闪着幽幽的红色光芒,显得无比的诡异!持剑的卷毛头满意的笑了一下,重新纵身飞起,如蜘蛛线一样跳跃在高楼大厦之间。

转日,我走进绿袍老祖的房间,把手中拿着的绿色锦袍放在桌上,说:“绿袍,把它穿上吧。”

绿袍老祖非常听话,将为他定制的崭新长袍穿在身上,光头铮亮,鹰一样的眼睛,乍眼的翠绿长袍,又恢复成了往日那个威风凛凛的一代宗师形象。

只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原来的高鼻梁现在变塌了,是让我拳头揍的,没有了一只左手,被我拿炸弹给崩掉了。

门外,有人怯怯的喊:“帮主,你要的东西我给你拿来了。”

这间屋子里面的人堪比恶魔,以至于帮中成员都不敢进来,生怕一个不小心,自己就去见了阎王爷。

我答应一声,走过去将一条牛腿接在手中,往桌子上一放,说:“绿袍,吃吧,吃饱饱的,咱们两个去干活。”

绿袍老祖见到了这条拨了皮血淋淋的生牛腿,口水早就不断的淌出来,目光如苍蝇似的盯在上面,馋的不行。只是,因为主人没放话,他只有干咽吐沫的份,不敢动手去拿。直到听我放话了,这才波不及待的将这条五六十斤重的牛腿抓过去,上去就是一大口,能咬下半斤来,香甜的咀嚼着,血水不停的在他嘴角滴落……

靠,吃的还香!

我见他吃相实在太差,很恶心,急忙扭头不再看。十多分钟后,我再回头时,只见这厮把牛腿吃了三分之一,这才放到桌子上,拍了拍肚皮。

我知道,这厮是吃饱了。说:“跟我走吧。”

绿袍老租祖在我身后,来到院子里。我自己身上也是焕然一新,穿着一件特制的白袍,这种衣服是我在宋朝时候经常穿的,到了现代社会就很好有机会穿到它了,除非是拍戏的时候。如今一穿上它,也让我情不自禁的想起许多悠悠往事,想到了与我一起遭受后人唾骂的金莲,被人称为英雄的武松,还有前世钟爱的春梅……

若不是有绿袍老祖在,我还真是受不了别人的白眼,独自穿上这久违的袍服。只是,我们两个人看起来还是像傻逼一样。一个光着大脑袋像是驴卵子似的,穿着翠绿长袍。

一个脑袋上全是卷毛想鸡窝似的,穿着雪白长袍。若是组合在一起的话,就是著名歌手的名字,伍佰。靠,每人二百五!

我身上背负着那把神兵利刃,血凝剑,目光坚毅的看着西南方向,说:“绿袍,咱们走吧。”

猛然间,身形跃起,如同一只白鹭似的,轻飘飘的飞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