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2 / 2)

摄政王 花心者 4274 字 2天前

朝曦想去,难得坚持下来,一直练一直练,几天的时间内从一天拉三四十次弦,变成了一两百下。

每天晚上胳膊都是酸的,担心耽误上战场,心里有些焦虑,沈斐安慰她,说她的位置至关重要,谁不去都要等她,没有她,这个仗或许打不赢。

这么一番话说的,搞得朝曦压力山大,更卖力的开始练箭。

不知是不是为了提现她的重要性,沈斐每天晚上给她按摩,一天三顿做好端到她面前,再也不嘲笑她能吃,每天带的饭菜份量都很大。

朝曦吃得好,练箭更有劲,她这个年龄和运动量根本不用担心发胖,不瘦都是好的。

很快朝曦发现自己胳膊上的肌肉硬硬的,只要一握拳头,登时显现出来,变成了大家最讨厌的肌肉女。

她因此难过了好一阵子,某一天早上干脆赖在被子里不起来,沈斐每在训练场找到她,一回身,发现这人闷在被子里。

“怎么了?”他问。

朝曦嗯嗯哼哼就是不说。

沈斐站起来想走,手突然被抓住,握住他手腕的手力气很大,险些将他拽倒在床。

朝曦露出个头,表情有些委屈,“沈斐,我长了好大一块肌肉。”

不等沈斐说话,眼中含泪继续道,“我变成大家最讨厌的肌肉女啦……”

沈斐调整了一下姿势,重新坐在床边,“你掀开袖子我看看。”

朝曦坐起来,没有按照沈斐的说法掀开袖子,直接将一只手从衣裳里掏出来,露出大半个圆润肩头,稍稍握拳,果然一身的肌肉。

沈斐哭笑不得,“原来不就这样吗?”

朝曦瘪嘴,“原来没有这么硬,也没有这么大。”

沈斐摇摇头,“瞧不出区别。”

他想安慰人的时候倒是温柔,“而且别人嫌弃跟你有什么关系?我不嫌弃就是。”

朝曦眼前一亮,“你不嫌弃吗?”

沈斐点头,“不嫌弃。”

朝曦当即抱住他,“你太好了。”

她将脑袋埋进沈斐怀里,半响突然抬头,“其实也不是没有好处……”

沈斐似乎意识到不妙,推开她想走,被朝曦拽回来,单膝跪在床上,轻轻一览将沈斐整个人打包抱起来,“抱你更轻松啦。”

沈斐捂住眼睛,一脸生无可恋。

朝曦哈哈大笑,笑容极是嚣张。

她本来就打遍军中无敌手,自从得了这把弓之后,沈斐特意找了几个师傅教她,如今弓箭使得十分顺手,更加打遍军中无敌手,只要一说找人练练手,教她的师傅当即叫来一个百旗,没拉弓,就这么硬打,依旧没人是她的对手。

朝曦很开心,每天跟沈斐炫耀,“沈斐,我又把他们打哭了。”

她自己也挂了些彩,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沈斐发现,会耐耐心心的给她冰敷,抹药,处理伤口,朝曦很享受这个过程,为此经常受伤也不在意。

连续不断的跟人比武,朝曦已经找到了当年在鬼谷训练的感觉,所有师叔和师傅轮流战她,还有师祖,时不时会找个武林高手进谷与她比划。

原来傻乎乎的,一点不懂,现在才明白过来,师祖找这些能把她打哭的人可不容易,而且每一个都对鬼谷恨之入骨,只要有机会便下死手,朝曦开始很惨,身上时不时受伤,后来开始反击,然后扶摇直上,将那些人一一击败,不断吸取他们的经验,好用在自己的招式中。

许是自己的腿被人砍断,师祖怕了,所以对她的武功几乎与医术一样严格,不允许她有一丝一毫的松懈。

朝曦通常一边哭一边继续练,发现哭没有用之后才戒掉这个习惯,从自个儿哭,到打得别人哭,历经十八个多的年头,总算修成正果,连沈斐都打不过她。

这点是最让朝曦得意的,每次搁沈斐面前炫耀武术,沈斐面色便有些不自然,没少在这方面吃她的亏。

上回醉后尝到甜头,往后隔三差五与军营里的狐朋狗友喝酒,将自己灌个半醉,然后去找沈斐胡闹,沈斐原来便打不过她,她认真开始练武之后更打不过,加上没有用心抵抗,每回都轻而易举被她制服,潇潇洒洒滚了床单。

沈斐对这方面几乎有些清心寡欲,从来没主动过,也从来没冲动过,以至於朝曦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吸引力,可仔细一想,如果真的没有吸引力,沈斐便不会每次都半推半就随了她。

肯定还是有点想法。

朝曦发现后更加得寸进尺,找着借口要跟沈斐睡,什么今天打败了军营里的第一勇士,取了他的位置,变成了第一勇士,要奖励。

一天之内拉到了三百弓,要奖励。

百米之内射中靶心,要奖励。

某天回来看到沈斐主动坐在床边,似乎等她一样,朝曦连忙跑过去,不客气的去推沈斐,沈斐顺势倒在床上,也不说话,只安安静静看她。

朝曦以为是暗示,双手自觉的去解他的腰带,沈斐突然出声,“朝曦。”

“嗯?”朝曦百忙之中抬头。

“给你的那把弓杀了很多元人,每个元人都识得,你换一把吧。”

朝曦摇头,“这把弓我现在用的很顺手。”

“你没有听过军中的传言吗?”沈斐还是不动,任她拉开衣襟,露出尽是吻痕的白皙胸膛。

“听过呀。”朝曦不甚在意,“说是这把弓曾经杀了赫尔一族三代人,成为战无不胜的赫尔一族耻辱,所有赫尔一族都想一雪前耻,可惜没有机会,如果我拿了这把弓,他们便会主动对付我是吗?”

“是。”

“赫尔一族异常强大,现在跟你们打仗的将军便是赫尔一族的现任族长是吗?”

“嗯。”

“等於用我去引开他是吗?”

“嗯。”

“只要我能杀了他,这场仗便等於胜了一半是吗?”

“嗯。”

“所以你介意什么?”

朝曦反而很开心,“我要成为大顺的英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