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发难(2 / 2)

醉枕江山 月关 1751 字 26天前

“果然是她……”

杨帆看到卷宗中提供证词的常家小子常之远提到七夕之夜,其母被潘姓纨绔调戏,继而被一自承是刑部公人的男子所救的经历,便知道这死者就是那天晚上所遇到的那个妇人了。

杨帆闭了闭眼睛,眼前陡然浮现出那个妇人的模样:身段袅娜,肤色白皙,臀腴腰细,颈项修长,干净剔透的仿佛剥了壳的鸭蛋。虽然儿子都十三四岁虎头虎脑的,可是看她年纪还只像二十五六岁,端庄娴慧,份外美丽。

当日是七夕,七夕固然是情人的节日,可平民百姓有节可过,也不会放过这难得的解除宵禁、长街欢乐的时候,可是……当日只见这位名叫程云霓的女子带着她的儿子常之远游玩,她的夫婿常林又在哪里呢?

从这供状中看,常林是个嗜赌如命的人,平日就极好赌,他在码头扛活所赚银钱倒有大半拿去赌了,家中还是靠娘子做针织女红贴补家用。那一晚他的娘子受人调戏时,只怕他正在某个赌徒聚集之地红着眼睛掷色子呢。

这个潘姓男子分明就是吏部考功员外郎的小公子潘君艺了,这案卷中只字不提他的家世,纵然谈不上官官相护,也是有着为其父隐讳的意味。考功员外郎啊,在高官如云的京师的确算不上大官,可他权力却不小,那是专门负责考核官员政绩的官员,如非得已,谁愿得罪。

这卷宗里只字未提对潘姓男子的处置,这一点杨帆倒也无可奈何。真想追究,也是无从追究起来的,潘君艺当街调戏程娘子不假,可是却非当街施暴,怎么处理?肆后他色心不止,又设赌局引常林入觳,用意倒是十分明显,不过却也没有触犯法律,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终究没有上门逼奸吧?

这桩案子里面只死了一个人,却是那个最无辜的女人,见色起意、设局害人的,游走在刑法的边缘;嗜赌如命、中人奸计的,虽然可恨却也无法惩处;而那老妇分明是刁钻之极,一味偏袒儿子,却迁怒于无辜的媳妇,将她活活打死。

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这样一个可敬的女子,就这样死了!

那妇人何其无辜!

这天道何等不公!

一团怒火在杨帆心中熊熊地燃烧起来,他把卷宗“啪”地一合,抬起头来,对崔元综郑重地道:“侍郎,下官以为,陈郎中如此处断,实为不公!”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孙宇轩和严潇君并不知道杨帆要于今日发难,也不知道他选的突破口是什么,但是“金钗醉”之后,他们却清楚杨帆早晚必向陈东发难,此刻一听,他们双眼顿时一亮:“终于开始了!”

他们正想见识见识杨帆的手段。

而冯西辉是唯一知道杨帆已经选定了利用哪桩案子向陈东发难的人,为此他还帮着杨帆找过论据充足的律书,叫杨帆仔细背熟,以此律理作为反驳的依据,谁知道杨帆突然像中了邪似的,居然选错了案子。

冯西辉急得连连咳嗽,杨帆却充耳不闻,反引得陈东别有深意地望了他一眼,冯西辉心中一凛,便也不敢言语了。

崔侍郎慢条斯理地捋着胡须,轻轻问道:“不知杨郎中以为,陈郎中所断之案,哪里不妥啊?”

杨帆这些日子在家里可没闲着,每天晚上他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把在自己职司范围之内可能遇到的且经常可以遇到的各种案例及其法理背诵下来。

他现在还做不到用之即能想到,各种律法在他脑海中虽已强行记下,需要用到具体相关的律法时,还需要在脑海中先想想这一类律法的大门类,再细化到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

他知道这是自己的短处,所以方才把那卷宗翻到一大半时,他依旧佯作认真翻阅卷宗,实际上已经在思考可以用到的法律。这时崔元综一问,杨帆立即答道:“依周律疏议,斗讼一节之第三款:若尊长殴卑幼,折伤者,减凡人一等;小功大功递减一等。因殴致死者,尊长各绞。”

杨帆一字不错地把这条恰好适用的法律背出来,这才说道:“依律法,如果常家老妪将儿媳殴伤乃至致残,因其为尊长,都可以减罪一等。可是依照律法,致其死亡者,虽为尊长,亦当判处绞刑!所以,陈郎中的判决,下官以为,很是不妥!”

崔元综微微眯着眼睛,听杨帆说完,目中微微露出一抹异色,他们都清楚杨帆是如何从仕、又是如何做到郎将的,所以从未想过他居然懂得律法。

崔元综仿佛头一回看见杨帆似的,认真看了看他,这才转向陈东,问道:“陈郎中,你有何话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