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 / 2)

金丝雀[重生] 狐狸不归 3204 字 1个月前

陆郁摸了摸他的脑袋,想了一下,还是想逗弄一下他,“还是有点生气的,想来我还没到当你叔叔的年纪,怎么就被叫的这样老了?”最重要的是,还差了一个辈分。

他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感觉衣角紧绷,大概是裴向雀又多用了几分力。

不过下一句,陆郁就温柔地摸了摸脑袋,乌黑的头发柔软而细密,像是在抚弄一只油光水滑的鸟的羽毛,“可是一回来,看到你就什么气都没有了。你乖乖在这里待着,带回来了点小蛋糕,在那边的桌子上,我去拿药擦一擦你的脸。从哪里学来的,捉着人的衣服就不许走?”

陆郁是舍不得裴向雀难过的,他那样傻,不能从语气上分辨出什么是开玩笑,什么是真话,逗一逗也就算了,并不能叫他真的伤心。

裴向雀终于听明白了,手一缩松开了陆郁的衣角,羞红了脸,连雪白的耳垂也透着红,十分可爱。

等陆郁拿完了药回来,裴向雀已经费力地把一个淡粉色缀满水果的小蛋糕分成了两份,一份是留给陆郁的。另一份自己尝了一口,嘴角沾着点奶油,甜得很,笑得呆呆傻傻的。陆郁走过去,抹了抹他的唇角,笑着问:“好了,现在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裴向雀松开手,完完整整地露出伤口,偷偷瞧了一眼陆郁的脸色,大约带着将功补过这种微妙的小心思,一点一点,同陆郁叙述起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

他没瞧见的是,在完全露出伤口的那一瞬间,陆郁陡然阴沉下的脸色。

那是今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了。

今天去上学后,裴向雀的心里一直存着要和安知州把这件事说清楚的心思。早晨安知州很忙,要顶着冷眼收全班的数学作业,裴向雀实在是不好打扰,只好一直等在座位上。一旁的徐旭趁着人声嘈杂正在偷偷摸摸地看漫画书。她胆子说起来大,干起事情来却很小,先是环视了一圈周围,在确定没有班主任的身影,才把漫画书从抽屉了抽出来,小心谨慎地翻上两页。

裴向雀偏过头,张老师正从后门进来,锋锐的目光朝着班级内扫视。他向外靠了靠,戳了一下徐旭的胳膊,小姑娘做坏事的时候总是心虚,心理素质不行,稍微碰一下差点没有跳起来被捉住马脚。

张老师走后,徐旭惊魂未定地扔了张小纸条过来。

“谢谢谢谢谢谢裴向雀同学!又救了我一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再帮我一下下好不好,这本漫画书先放你那里,怕忍不住上班主任课偷看,被逮到直接叫家长。”整句话的末尾还花了一个跪倒伏地的小人,对于徐旭的真挚的恳求之心,可谓是表达得非常生动传神。

裴向雀怔了怔。从小到大,由于他的病,其实很少能从被人那里感知到善意,陆郁是一个,安知州也是一个,其余的人大多是欺辱和嘲讽。不过他们两个人的表达都是非常内敛,不像徐旭这样简单直接。

他歪头想了会,将话写在纸上,“好的。”

徐旭喜滋滋地把漫画书递了过去,心想,新来的同学真是一个小天使。

安知州今天仿佛格外忙,收完了数学作业后,下课又抱着习题去了办公室,裴向雀有点忧郁,他不晓得安知州什么时候才回来,心里总是压着件事,眼前的物理习题也看不下去,打开书包换了一本,抽出来的却是那本徐旭的漫画书。

这本漫画书长得和教科书很不同,鲜亮的粉红色封面上画了一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小女孩,还有一个男人英俊挺拔的侧脸,十分引人注目。裴向雀从小就又穷又不合群,没有见识,所以也从没有接触过这种类型的书,一下子就迷了眼,忍不住翻开第一页。

故事简单且少女,讲的是一个女高中生和对面的才搬来的邻居间发生的故事,邻居帮助,女孩子称呼那个邻居为“长腿叔叔”,因为邻居的那位叔叔长得好看,腿又长,总是能帮她度过难关。

不知怎么的,裴向雀忽然就想起了住在对门的陆郁,可又使劲摇了摇头,想将这个念头晃出去。

漫画书看得很快,安知州早晨出去的几个课间,都足够裴向雀看完小半本了。裴向雀一边看,一边在心里忍不住偷偷地拿书里的邻居叔叔和陆郁做比较,总觉得陆叔叔更好,长得更英俊,腿更长,更厉害,还会做饭,哪哪都比书里的那个人好。

他是自己的长腿叔叔。

当然,这句话裴向雀是不会说出口的。

即使是陆郁阴郁而内敛,听完裴向雀说的这段话,也忍不住笑眯了眼,问:“是不是这样,挨了打趴在桌子上想漫画里的剧情,才打电话过来,可怜巴巴地叫陆叔叔?”

“……哪有……”裴向雀莹白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不知所措地摆手,越着急越说不出话来,结结巴巴的,“没有……我就是,我就是,一时忘了。”

裴向雀有点懊恼,早知道陆郁不喜欢陆叔叔这个称呼,方才为什么又要提起这件事。

陆郁的声音极温柔,像是蘸了糖水的蜂蜜,安抚着他,“慢慢说话,不着急。”他偏着头,想起一般少女漫画里的比例,又问:“不过,我的腿真的比漫画里的还长吗?阿裴怎么晓得的?”

“当然!”裴向雀圆圆的眼睛瞪得更圆了,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似的上下翩飞,“那个人的腿只有纸上这么长,而陆叔叔的腿,却有这么,这么长!”

他不仅说,还比了小半根食指,代表漫画书上的人,又站起身,比了好长的一截,那是陆郁的腿的长度。

陆郁敲了敲他的脑袋,知道他是装傻逗自己开心,笑着道:“嗯,不错。以后可以还是叫我陆叔叔吧,毕竟,我是比书上那个‘长腿叔叔’腿长几十倍。”

裴向雀不好意思地笑了。

陆郁看着他,心里想,他的小麻雀还不知道,别人的长腿叔叔是萍水相逢,而他的长腿叔叔却是处心积虑,势在必得。

虽然中间逗趣地讲了一会笑话,可是正事还是要接着说下去的。

在学校里,中午的时候一下课,一眨眼的功夫,安知州消失得不见踪影。裴向雀不知道他去干什么了,只好采取最笨的法子,守株待兔,饭也不吃了,打算去小卖部买了个面包,继续待着教室里,等着安知州。

中午的教室空落落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眼,裴向雀拿着面包和矿泉水回来的时候,座位上谁也没有,他拆开面包和矿泉水,漫画摊开在书桌上,正在他看着兴起的时候,从门口走进来一个人,头发剃得很短,个子很高,头皮几乎是蹭着门顶。

那人叫熊佼,裴向雀抬头,看了一眼,对这人有些印象。他总是迟到,不交作业,上课胡闹,和人打架斗殴,教导处都去了许多回,却顶多得一个不痛不痒的警告,班主任也拿他没什么办法,只能放任。

熊佼一把脱了校服,挂了电话,吊儿郎当地看着安安静静坐在窗户旁的裴向雀,起了些莫名的兴趣。他记得这个人,是安知州的同桌,而他恰好非常,非常讨厌安知州。

他从拥挤的桌子间走到裴向雀旁边,刻意一拐胳膊,撞翻了裴向雀手上打开的矿泉水,水流不受控制地撒了满桌,浸湿了那本徐旭的漫画书。

裴向雀站了起来,一把揪住了熊佼的胳膊,不让他离开。

熊佼“呀”了一声,装模作样地转过身,“小哑巴,怎么了?”

裴向雀听不懂,他努力平复心情,不让紧张堵住喉咙,想着陆郁和自己说过的话,挤出一个一个的字,“你,你是,故意的!”

“那又怎么样?哑巴,还是结巴?”熊佼嚣张地笑了起来,他本来就没打算只给裴向雀这么一个小教训,要来就要来一个大的,他这么想着,一拳挥了过去。

第21章 运气

陆郁拿棉签蘸了新打开的药膏,动作轻柔细致地涂在裴向雀的脸颊上,认真地问:“这里的伤口,就是那一拳打出来的吗?”

他的声音依旧如往常一般的温柔,表情却是冰冷的。因为涂药的缘故,裴向雀得侧着脸,并没有看到陆郁的脸色,傻乎乎地应了,解释道:“这一拳是那时候一不小心,没注意被他偷袭的。”他想了会当时的情景,甚至还有些自豪,慢慢地说:“后来我们就打起来了,他长得那么高,却没什么用,也没占到我的便宜。”

男孩子总是会为了自己能打架而自豪,即使是裴向雀这么温和柔软的性格,真遇到白天的那种情况,也不外乎如此。他从小母亲去世,亲生父亲和陌生人没有什么区别,加上又生着病,总被学校里的人恶意嘲笑甚至是欺辱,所以裴向雀并没有少和人打过架,技巧还颇为娴熟。

熊佼的那一拳打下来之后,裴向雀虽然眼前发黑,可是立刻就反应过来了,他没有熊佼高,又是细胳膊细腿,没什么力气,正面打起来吃亏,便趁熊佼才挥完拳头松懈的时候扯住他的胳膊,往后一推,熊佼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上。

熊佼一只手扶住桌子,叫嚷了起来,语气阴狠,“好啊,你一个哑巴,和安知州搅在一起,还敢和我动手,胆子倒是很大!”

可惜他撂下的狠话,裴向雀一个字也听不懂,自然也影响不到他。他的嘴唇抿得很紧,脸皮紧绷,在熊佼脚下不稳的时候,又上去踹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