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节(2 / 2)

金丝雀[重生] 狐狸不归 2600 字 1个月前

如果要娇惯地养一只小麻雀,原先的地方肯定是不行的,太委屈他了,陆郁舍不得。

陆郁一提,李程光就迅速查了一遍,揣测着问:“碧玺园那确实有一栋,只是简单装修了一下,您回去后要住那里吗?”

陆郁点了点头,又吩咐了一句,“先找个设计师看看吧,要尽快,最好回去后就能住。”

李程光答应下来,转身出去了。

陆郁又坐了一会,想了从前的事,在陆家的老宅里,阳光灿烂,春风和煦,裴向雀在花丛里朝自己微微笑着。

他低下头,慢慢在纸上勾勒出他笑着时的模样。

天真又动人。

正适合他那幅未完成的油画。

那天晚上,裴向雀为陆郁唱完了新学的歌,歌词有许多不明白的地方,只是没有问陆叔叔。他拿着那片从陆郁的头发上摘下来的落叶,趴在枕头上写日记。

因为在过去的半年里总是有许多好事,这本日记已经写了厚厚一沓,只剩很少的部分是空白的。

裴向雀在床上翻了个身,定定地看着那片树叶,总觉得它比世上所有的叶子都要可爱,哪怕是边缘被虫咬过的缺口,都有一种迷人的残缺美。

他瞅了半天,觉得自己有点傻。

最后总算瞧够了,准备要夹在日记本里,又想,这样直接放进去会逐渐腐烂,保存不了多久。

于是,他查了一下保存树叶的方法。第二天,拜托网购小达人徐旭为自己买一个木质标本夹。

因为怕自己对网上教授的步骤理解不清,裴向雀想要同安知洲商量一下,毕竟对方比较聪明。

在把手机屏幕拿到安知洲的面前之后,裴向雀正准备打开浏览器页面,就被安知洲摁住了手,停在了手机桌面。

安知洲皱着眉,随手抽出张草稿纸,特意在空白的一面写,“这是陆先生。”

裴向雀不明所以,呆愣楞地点了点头,还在安知洲的那行字下添了句,“是不是很好看!我的照片也是陆叔叔的手机桌面!”

就像是无意识的炫耀。

安知洲扶着额头,觉得脑门疼,他还为了裴向雀到底是不是喜欢陆郁纠结了那么久,还犹豫要不要同陆郁约定好的那样同他说这件事,现在看来,倒是自寻烦恼。

这个天真的小傻瓜,即使在不知道感情是什么的情况下,都这样深刻地喜欢上了他的陆叔叔。

安知洲想要趁机和他谈一谈,既然裴向雀确实喜欢陆郁,而陆郁表现出来的行为又令人信服,他不必从中阻碍什么。

每个人的路都不同。

安知洲想了片刻,认真地写,“那你为什么想要把陆先生的照片当手机桌?”

裴向雀几乎是没有经过思考就回答了,“因为陆叔叔特别好!还特别好看!”

现在是中午午休的时间,大多数学生都回家了,教室里只剩下裴向雀和安知洲两个人,没什么顾忌得凑在一起对着用纸笔聊天。

安知洲又写,“他为什么好?”

“因为他对我好,”裴向雀懵懵懂懂地写,“我感激他。”

安知洲脑门疼得更厉害了,“你感激他,感激一个人,会把他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素描画当做头像,想要天天看着,还看不够吗?”

“你仔细想一想再回答我。”

裴向雀就伏在桌子上想了很久。他从小没遇到什么好人,陆郁是第一个,所以没有前一任感激对象课供对比。他只要闭上眼想如果是别人会怎么样,陆叔叔的脸就会自动浮现。

除了陆郁,谁都不行,他不能想象。

好半天,裴向雀还是摇了摇头,一笔一划地写,“我想不到别人,没有别人。”

他只有陆叔叔。

安知洲和他交流得特别费劲,似乎对于接下来要写的话难以启齿,“嗯,那我好不好?”

裴向雀偷偷瞅了一眼他,和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你,好。”

接下来的话,更难以启齿了。

安知洲犹豫了片刻,还是决定暂时抛弃小我,“那你愿意把我的照片当做手机桌面和头像吗?”

裴向雀十分坦白地摇头。

他觉得安知洲很好,关系也很亲近,可是和陆郁还是不同的。

安知洲将那张纸拿了回去,埋头写了几句话,又划掉了,最后修修改改,只剩下一句,“很多时候,‘好’这个字,是不能形容一切的。”

裴向雀没有反应过来,安知洲便接着写,“还有别的词,‘喜欢’,‘爱’这些更加准确且动人的形容。”

这不是裴向雀第一次看到这些词语,他曾经在书上看到的,却不明白,只能从前后语境推断,这或许等同于‘好’的意思。

从没有人和他解释过。

裴向雀搓着手心里的笔,似乎在反复地思考,挣扎了片刻,“那,喜欢是什么呢?”

喜欢是什么?

安知洲的笔尖顿了许久,这是难以描述和形容的,“喜欢,或者说爱,是人的本能,谁都会喜欢上一个心爱的人。如果你真的想知道,那就在看着他的时候,把手贴近自己的胸口,你的心不会骗你的。”

裴向雀似乎无师自通地明白了安知洲省略的那句话,他的心会对着那个心上人,噗通噗通跳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