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爱人身份(2 / 2)

可爱过敏原 稚楚 3144 字 1个月前

“也是。”但是他还是有点害怕,“我可以说我是你的弟弟吗?如果有人问起来。”

宋煜没回应,快进小区了,才嗯了一声。两人一起上楼,林蓉和宋谨还没回,乐知时换了鞋瘫在沙发上,把猫猫一把抓到自己的膝盖上,翻开肚皮撸来撸去,把它撸得眼睛都眯上,“橘子,你困啦?”

怀里的橘子发出一声舒服的咕噜,乐知时继续撸,“我吃太多了,撑得我都不困了。宋煜哥哥,我可以看两集海贼王之后再睡觉吗?”

疯狂挠腿的小博美被宋煜一把捞起,抱着往二楼走,“明天再早十五分钟起床,我带你上学。”

乐知时蹭的一下起来,也不管猫了,“那我现在就洗澡睡觉。”

瞄——

惨遭抛弃的猫主子伸出爪子,对着乐知时的背影狠狠挠了一下,以示威严。

“这是弟弟。”

六岁的宋煜一夜之间多了一个弟弟,软乎又漂亮,长得像童话画册上的小天使,浅棕色的头发打着卷儿,只会说英语,奶声奶气。

和这个小家伙相反,宋煜生下来就不是活泼的个性,不爱吵闹,也不多说话,长辈亲戚还总说他这样的性格不好,要改,可林蓉总是据理力争,说他隔代遗传了外公,让宋煜从小就可以做自己。

他很聪明,心智也比别的孩子成熟许多,但无论多成熟,在面对一个会分走自己宠爱的陌生小孩时,都会不知所措。一开始宋煜并不喜欢他,但也没到讨厌的地步。

多数时间他都在默默观察。

好奇怪,他的睫毛也太卷了。

为什么这个小东西说话这么费劲?看起来笨笨的。

难道自己小时候也这么笨吗?

但乐知时实在长得可爱,哪个长辈见了都会夸上几句,这些赞美动摇了小宋煜心里的印象,他也不得不承认,乐知时比自己很想买的博美犬要可爱一点。

来他家的第三天,乐知时突然哭个不停,哭着要爸爸妈妈,是要他自己的爸爸妈妈,谁哄都不管用。

“你别哭了。”宋煜一走近,乐知时就伸长胳膊要抱,可宋煜抱不动他,他就自己缠上来,像个糯米年糕一样扯不下来。

“你哭得我头疼。”宋煜绝望了,对着林蓉说,“妈妈,我们把他送回去找他爸爸妈妈吧,让他回家。”

林蓉看着他,想说什么又没能说出口,最后哄着把乐知时抱上了楼,客厅只剩下宋煜和宋父两个人。

“小煜。”宋父把他拉过来,很认真地告诉他,“弟弟没有爸爸妈妈了。”

宋煜皱起了眉,没有接话。他只在心里想着这句话的意思,很快,宋父就给了他更确切的答案。

“他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他没有家可以回了。”

他听得懂“不在”是什么意思。

宋煜的眉头皱得更深了,他仰头望了望楼上,又回头看向自己的爸爸。

“那他以后会走吗?”

宋父摇头,“以后这里就是他的家了。”

成年人总会下意识地对孩子进行判断,觉得小孩什么都不懂。但事实上,小孩子的同理心比大人更甚,他们会在回家的路上为一条小流浪狗撑伞。

宋煜也是,哪怕他从小就不是多么有共情力的孩子。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抱着抱枕窝在小沙发里,脑子里盘旋着宋父说的话。

乐知时长得那么可爱,却没有爸爸妈妈了。

这句话梗在他心里,于是他愈发觉得乐知时可怜。流浪狗再漂亮也是流浪狗,它们下雨天的时候没地方去,只能躲在隧道瑟瑟发抖,又冷又饿。

门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也打断了宋煜脑子里的流浪狗历险记。他抬头望去,看见乐知时小小一只缩在门边,露出半个小脑袋可怜巴巴往里望着,还打了个傻乎乎的哭嗝。

宋煜望了他一眼,俨然一副小主人姿态,“你干嘛躲着?”见小东西也没个动静,于心不忍,就抬手招了招,示意让他进来。乐知时这下子才慢吞吞地朝他走过去。小孩子脚底不稳,每一步都踉踉跄跄,好像下一秒就要栽倒似的,看得宋煜胆战心惊。

好不容易走到他跟前,乐知时就这么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他,脸哭得发红,整个人像个快破皮的小桃子。

眼睛都肿了。宋煜又想到父亲说的话,于是给他让了一点位子,让他也和自己一起缩在小号懒人沙发上。

一连好几天的雨,好像自从乐知时来了雨就没停过。

他问乐知时为什么要来自己房间,窗外忽然闪过白光。乐知时还没来得及回答,就被一震巨大的惊雷截断,他吓得一下子抱住宋煜,整个人都在发抖。

虽然宋煜也被雷声吓到,但乐知时害怕的程度比他高出太多,不光发抖,还哭起来了。

宋煜最怕他哭,想起来去叫妈妈把他带回房间,可乐知时就是黏住他不放,拼命往他怀里钻。没办法,宋煜只好像个真正的哥哥那样哄他,可他又不喜欢说话,只能捂住他的耳朵,手轻轻拍背。

雷是不会轻易消失的,总是在乐知时的惊吓稍稍恢复之后再次出现,劈一下,之前哄好的就都白费。

他决定找个办法转移小可怜的注意力。

想了一圈,宋煜拿出一大盒玛德琳蛋糕,巧克力流心的,是爸爸出国带回来的给他的。他一直没舍得拆开。

便宜你了。

有了甜甜的蛋糕,又有宋煜给他捂耳朵,乐知时不那么害怕了。他吃东西的样子很可爱,两只小肉手捧着蛋糕一口一口咬,突然打雷的时候浑身会抖一下,小蛋糕都掉下去,愣一秒又捡起来,掉着眼泪继续吃。

又好笑又可怜。

“你这么小,怎么这么能吃。”宋煜看着空掉的盒子,只剩下最后一个蛋糕,他拿起来自己咬了一口,里面淌出甜甜的巧克力流心。

乐知时又朝他伸出手,软乎乎地说还想要,宋煜没办法,只好把手里的半个又递给他,“没有了啊。”

最后这半个也被他用同样的姿势吃了个干净,嘴角都是巧克力。宋煜嫌他脏,拿了抽纸给他擦嘴角。

他觉得自己真的像个大哥哥一样了。

这种突然多出来的类似兄长的身份给了宋煜一种很复杂的情感,有一点负担,又有点愉悦和骄傲。比一百个人对他说“你长大了”更让他信服。

晚上睡觉的时候乐知时也死活不愿意走,哭着闹着要和宋煜一起睡,林蓉没有办法,只好抱着他进了儿子房间。一钻进宋煜的被窝里,乐知时就不哭也不闹了,又乖又安静,贴着宋煜胳膊挨着睡,像个小洋娃娃,还会憋着哭腔乖乖对他说good night。

他似乎已经对这个比自己大三岁的男孩产生了雏鸟情节,因为打雷的时候他会替他捂耳朵,给他吃蛋糕。

等林蓉走后,宋煜翻身看着闭眼的乐知时,心里想着,多个小弟弟可能也挺好的。就算他黏糊点儿,老挨着自己,倒也不讨厌。他可以带他去江滩公园放风筝,看芦苇,带着他一起去上奥数班,但是这小东西肯定一个字也听不懂。

宋煜的脑海里已经充满了被乐知时黏住的情形。

小孩子总是充满好奇的,但宋煜不是,他从小就格外理智。但当他意识到自己会成为一个哥哥的时候,他第一次产生了一种天真的新奇。

但也是那晚,宋煜第一次明白做个哥哥没这么简单。

半夜他被乐知时的呼吸声惊醒,他小小的手紧紧攥着他胳膊,每一口气都好像喘不上来。宋煜吓坏了,第一反应是跑下床,去砸爸爸妈妈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