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1 / 2)

讨论着案件,晚回舟出来,敲了下桌子,众人目光吸引过来。

“技术科尽快检验处白骨死者的dna,还有带回来的衣物看看能不能找出线索,全省发布苏小凤的照片……”

“是。”

全办公室开始忙碌起来。

晚回舟带着沈判去四楼法医室,上楼时问:“让方晴送江江会不会太麻烦?”

“不会,她别的也忙不好,跑跑腿还成。”沈判还记着方晴给柏青接单失误的锅。

“方晴是不是和柏青一样?都是死了之后——”

沈判点头,解释说:“他们本质上虽然是阴差,但因为驻阳间办事,行走的时候还是有个实体比较方便,所所以入了职,身份名字他们也可以自己改,阴阳体质能切换,方晴以前不叫这个,叫什么翠花。”轻描淡写疯狂抹黑了。

说话间到了四楼法医室,朱正已经到了,实习生童颜早先来的,将白骨清理干净拼成人形。

“师傅,尸体没有小拇指。”童颜道。

朱正仔细看了下,摇头说:“是不见了。你们确定完整带回来了?”后面是问晚回舟。

当时发现尸体,发掘清理运送回队里晚回舟看着,之前最先是沈判。

“我要跟小拇指干什么?”沈判说完想到什么,掏出手机给柏青拨了过去,“问那个学生,当晚苏小凤是不是在啃东西?”

那边开着外音,王浩点了下头发现对方看不到,连忙说:“嗯,像是磨牙一样特别可怕。”

啪。

电话挂断了。

沈判冲晚回舟笑了下,得出结论:“小拇指被苏小凤当饼干磨牙吃了。”

朱正童颜还不知道案情,闻言纷纷愣了下,朱正摇头说:“不可能,人体的骨骼,单是牙齿不可能吃掉。”

晚回舟相信沈判,因为那时候的苏小凤已经不是人了。不过没为这个跟朱正争辩,而是问:“尸体几年前死的?还有致死原因、有什么特征——”

“晚队,知道你急,我才开始。”朱正已经习惯这位晚队的节奏,说完也不废话了,开始验尸骨。

晚回舟和沈判没有避开就立在原地,朱正一一检查,童颜做笔记。

“死者已经完全白骨化,按照现场照片看,埋土较浅,应该是被雨水冲刷过土壤,接触空气,这样白骨化会加速,死亡时间初步推测是四年前,致死原因——你们看,头骨有裂痕,只有一道,应该是重创打击造成的头骨碎裂死亡。”

“根据腿骨的推算,死者应该在一米六八左右,是个较为瘦小的男性。”

晚回舟打断:“朱主任,死者是男性?不是女性吗?”

“谁跟你说是女性?你看。”朱正指着白骨的盆骨处,解释说:“男性跟女性不一样,盆骨小,形状像倒置的圆台,上大下小,因为女性要生孩子,两者明显的区别,我当法医这么多年这个是不会认错的。”

“朱主任我不是质疑你业务能力。”晚回舟想到鬼上了苏小凤身,下意识定了思维。

沈判也没想到,他昨晚赶到电梯时,根据王浩所说就是长发女鬼的。

尸检报告在桌面,技术科正在还原死者面貌,从埋尸地挖掘出未分解的衣服能看出是一条裙子,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是一位面容清秀喜欢女性化装扮的男性,年龄在二十到二十四岁之间。

“队长,现在要复杂了,不一定是情杀。”吴强说。

报告一出来说是男性,所有人都愣住了,还没见过这么个案子。

“要是女性,情杀可能性比较大,现在男性扮成女性,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变态可能对这个爱好有偏见,没准因为这个理由,要是这样排查起来面积很广泛了。”田军也皱着眉。

晚回舟道:“确实不排除这种可能。不过死者致死原因是头部受到一次重击,如果是变态杀手的话,通常不会这么利落杀死受害者,目前先找出尸源。”经验告诉他,这次多数是情杀。

技术科还原了死者容貌。

瓜子脸细眉丹凤眼,面容很清秀漂亮,如果不是提前知道男性,晚回舟也会认错。沈判在旁比划了下,说:“加个长发,黑的。”

技术科小钱看晚队。晚回舟点头,“听沈判的。”如果死者生前多数以女性装扮出现,那么男性特征模样可能不利于熟人辨认。

加了长发后,吴强都看直了眼,说:“他娘的,这小子还真漂亮,也不知道是好是坏,这个样子是个男人。”

“小强,怎么你这是心动了?”有人打趣。

吴强严肃说:“别少咧咧,我就是觉得这人可怜,要是他觉得自己是个姑娘,生成个男人身体,这么打扮活的肯定痛苦,还被人给杀了。”

“你说是不是有个男人知道真相后一时失手打死了他?头上就一次伤。”

吴强也说不来,看向田军。

晚回舟没说话,田军摇头说不像。

照片发布出去,同时整个系统搜查四年前的失踪人口,一直到下午三点多才有人来认人,是个三十六七的中年男人,烫成卷的长发,穿着皮衣铆钉靴子,皮肤苍白,黑眼圈浓厚,像是日夜颠倒过的一样,手指指腹有老茧,握着合成的图片,许久说:“就是章枫。”

“这么确定?”吴强问道。

男人笑了下,牙齿发黄,应该是长期抽烟,带着几分留恋摸了下图,说:“五年前,我就在小k酒吧当吉他手,第一次见章枫我就爱上了他,那晚我记得很清楚,他应该是第一次来这里,眼里带着好奇,穿着白t恤牛仔裤,一头清爽的短发,雌雄莫辨像个天使一样,整个酒吧都像是被他点亮了。”

“你知道他是男的?”

“知道。”男人放下照片,说:“他也喜欢男人,我知道我们是同类,不过他不喜欢我。”

吴强问:“章枫经常去酒吧吗?你还知道些什么?”

“那家是gay吧,比较隐蔽,所有人来那里都不会说真实信息,只有他很天真很傻,问什么都直说。他是附近音乐学院的大二学生,后来一个月经常过来玩,不过就是坐一下喝个酒唱唱歌,从来不乱来,他说他是来找真正喜欢的人,多傻啊,来那里的人谁信什么真爱,都是一夜情打炮来的,他越来越受欢迎,最后一次过来跟我说他找到了喜欢的人,以后不过来了。”

“你和他关系很好?”

男人摇头,“算不上,他喜欢唱歌,我弹吉他,他把我当酒吧里能说来话的,跟我聊他的音乐,我最初是想睡他,不过接触久了就知道我配不上他,他是个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