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她道。
然后她就回了自己的房间,把门反锁了,随手从枫木书架上抽下一本书来,是一本雪莱的诗集,快速地翻看着,突然就翻到了夹有照片的那一页。她像宝贝似的把它握在胸前,跑到书桌边上,扭开柠黄琉璃罩台灯的开关,那照片里有三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勾肩搭背亲密无间地站在一起,背景是肃穆的白色尖顶教堂。与咏荷和宣珠相识的这一个多月里,她们给予她纯真无暇的友情,而她心里的真实目的,则是要抢夺宣珠的心上人,再狠狠地报复他们霍家。
想想都觉得可笑。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着姣好的容颜,靓丽的身形,帮助她裹挟着内心的黑暗。她笃定自己要做一个披着虚伪外衣的坏人,她为了那个信念,甘愿那样做了,然而每当自己独处的时候,她就会陷入到苦思冥想的境地,然后不由得扪心自问,这样做,究竟对还是错?
然后她再次向镜中的自己看去,她仿佛看到了她的姐姐,其实她们两姊妹的相似度有限,然而她自己是不了解的,然后她看到了她操劳一世的母亲,想起六年前她们一家人所遭受的境遇,仇恨就如同洪荒之水滚滚袭来,瞬时便吞噬了她的全部思想,占据了她头脑的一切。
第六章 难测最是人心,纵飘零、也无泪(二)
她枕着烦乱的思绪,不知几时才混沌入梦,又早早醒了,睁开朦胧的睡眼,恍惚间看见一个穿着细条纹丝光睡衣的男人,正坐在她床前,偏着脑袋,端详般地细细看她,脸上挂着令人捉摸不透的带着邪气的笑。她冷不丁地就打了个寒战,觉得自己仍困在梦里,就紧紧闭上眼睛,再试探着小心地缓缓睁开——床头坐着的男人正是张晋元。她浑身骤然发冷,匆忙拉起被角将自己遮住,语气中带着隐隐怒意:“你是怎么进来的?这么做,未免太过失礼了吧。”
张晋元却是惬意地斜身躺下,离她不过半尺距离,双手枕在脑后,玩味的眼神挑向她:“这是我的家,你说我怎样进来?这里没有外人,不必装了。”
素弦心底怒气翻涌,然而她也不敢真的对他翻脸,只得往床的内侧挪了挪,用凉被将自己严实地裹着,抱起膝盖坐着,却是怎样都不踏实,手都不知道该放哪里,便道:“哥,这么早,是有什么事么?”
张晋元嘴角一勾:“哼,这声‘哥’叫得真好听,我喜欢。”漆黑的眼珠滴溜溜地转着,诡异的目光沿着她端丽的面庞缓缓向下游移,素弦只觉得又羞又怕,浑身不自在,却像是被他的目光死死网住一般,无法逃脱。
她强压了怒意,道:“张先生,素弦是打心眼里尊重你的。你于我有救命之恩,如同再造,我怎样报答你都不过分。我答应过你,等我大仇得报,我便是你的傀儡,大可随意操纵。但在这之前,请你尊重我,可以么?”
她郑重、严肃地说出这些话来,指望着他能明白,然而他只是懒洋洋欠了个身,瞥了她一眼,眉头一皱:“跟金钿学了那么久,还是这样无趣!就你这样木头人一个,我看啊,那个霍裔风真是脑袋缺根筋,才会看上你。”说罢坐起来,后背对着她,吩咐道:“昨晚落枕了,来,给我揉揉肩。”
素弦犹豫了片刻,一咬牙,还是将万般的委屈抛了,鼓起勇气在他的肩头轻轻按压着,她的手柔若无骨,把他伺候地很是舒服。不久他发出了呻吟声,令她感到无比的厌恶,手上力道不觉就大了起来,突然又意识过来,再一次的,把无边涌起的恨,用力咽下。
好不容易他叫了声“可以了”,她眼看着他趿着拖鞋出去,正要长长松一口气,他在带上门的那一刻突然停下。
“昨晚霍家送请柬来了,我放在你梳妆台上。好好准备准备,赶明儿我带你去试穿礼服。”
她听着他的脚步渐渐远去,好奇地拿起那张精致的粉色请柬,拉开金色丝带,原来是临江城商会举办的舞会。据说临江商会两年改选一次,由城里各大商户的老板推举产生,而霍氏已经连任了两届。想来邀她参加舞会,应该是霍裔风的意思了。
素弦整理好心情,重新回学校上课。课间的时候,大教室里,樊紫芝眉飞色舞地对几个同学讲着什么,她们羡慕地“哇”了一声,引得其他同学纷纷回头。樊紫芝得意地举起一张粉色纸片,故意要她们看到,素弦认出那正是舞会的请柬。在教会女子中学念书的大多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受了严格的教育出来,将来好做大户人家的少奶奶。因而谁得了那张请柬,便可以称得上不小的荣耀。
她向咏荷的座位看过去,她是商会会长的妹妹,自然收得到请柬,然而她生性不喜张扬,性格又像男孩子多一点,连穿衣打扮都不甚在意,更别说摆出名媛淑女的样子,在舞池里翩翩旋转了。此刻她正安静地埋头看书,对外界的喧闹丝毫不加理会。她是个好命的人,素弦突然生起一种由衷的羡慕感。倘若自己也如她那般好命,又何尝不想像她那样,将那些顾虑束缚一概抛了,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成为自己真正想成为的人?
她走到咏荷身边做下:“看什么书呢,这样认真?”
咏荷抬头一笑:“是最新的小说,写的是一个穷小子,历经磨练终于成为一代大侠,很精彩的。”
素弦“哦”了一声,她对那些编造的故事不感兴趣,问道:“咏荷,听说下个月商会要举办舞会,你会去么?”
咏荷微微一叹,道:“我娘自然非要我去的,可我实在提不起那个兴致,到时候实在不行,只能装病咯。对了,你接到请柬了么?”
素弦点点头:“我哥他接到请柬了,我自然也会去。对了,宣珠说你和她的哥哥陶宣卿订了婚约,怎么不趁这个机会与他交流一下?”
咏荷托起下巴,眉尖蹙起淡淡的惆怅:“他尚在新加坡南洋留学呢,不过前年元宵看灯,倒是和他有过照面。他于我而言是个陌路人,没感觉便是没感觉。你说好不好笑,我们受了新式的教育出来,还是要依着旧式的婚约嫁给一个根本不了解的人。宣珠嫁给我的哥哥,我嫁给她的哥哥,这不成所谓的“换亲”了么?素弦你说,这难道不是个天大的笑话?我自己都觉得乏味,一想到将来要面临的处境,愁得做什么都没兴趣了。还是你幸运,素弦,你是自由的,一定要找到你真正想嫁的那个人。”
素弦笑了一下,却泛着难以察觉的苦涩,她心想,她怎么会知道,那个真正不敢奢望自由,苦苦挣扎却身不由己的人,是她素弦啊。
这日正逢天气晴好的周末,咏荷便约了素弦、宣珠一道去城郊游玩。素弦很早便出了公馆,一路溜达着到霍家大宅来,看门的小厮进去通传,她也不愿进那宅门,就在那巷子口等着。等得无聊,望向天边的灿烂朝霞,镶着琥珀色的絮状金边,然后晕染似的向外洇开,如是漾在湖面茶晶色的涟漪,中间是胭脂红、明黄、咖啡金、鲜艳橙,多色交叠,像极了姐姐过去的调色盘,她不由得就看痴了。却是突然砰的一响,将她好大一惊,回头去看,一个墨蓝花纹的小皮球骨碌碌滚向墙角。想来是从院子里扔出来的,便走过去将皮球拾起,抬头向那不高的院墙望去,迟疑间墙上探出一个小脑袋来,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黑葡萄似的晶亮眼珠滴溜溜朝四周探去。
素弦和他目光相对,只觉他可爱至极,笑着道:“这是你的皮球么?别着急,姐姐这就拿给你……”她很自然地说着,脑海间不知怎的,就突然冒出一个念头,直将她的心弦剧烈一震!
如果画儿在霍家,六年了,也该有这小男孩这般大了。她看向墙头那孩子,他穿着湖水蓝的对襟绸褂,一个拴着镶红绦穗儿的金貔貅在胸前打着晃悠,这身少爷打扮很是显眼……难道,他真的就是画儿?
她手里托着皮球,甚至觉得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舌头僵着,一时连话也讲不出来,就那样怔怔地望着他。那小男孩儿察觉到了她的古怪,他想拿回他的皮球,便伸长了手臂探身去够……
“家庸!小心!”
一声呼唤将素弦从漫漫思绪中拉了回来,她意识到那孩子处境危险,几乎就要失去平衡,赶忙奋力地踮起脚尖,伸直了手臂把皮球托上去,却仍和那孩子小手的指尖差了几寸距离。
“家庸,快下去,爸爸来拿。”那男人喊道。
她的脚尖支撑到了极限,突然便失去了平衡,脚下一歪,正倒在一人的臂弯里。她慌里慌张地回过头去,那人正是霍裔凡。
六年前,他是英俊白皙的翩翩公子,而如今,他的肤色是古铜的,俊朗的面孔添了几分沧桑,眉宇间似有凝重,让人恍惚间觉着,他深沉的目光背后,蕴藏着不为人知的神秘往事。
一时间遇上这么两个人,她脑海中记忆翻涌,被如麻的思绪搅得无比混乱,便像是结起的痂突然被挑开,伤口就更加撕裂,是痛?是恨?她百感交集,只得竭力地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小姐,没事吧。”他扶了她站稳,“真是不好意思,小儿调皮,皮球没伤到你吧。”
果然是生性风流的主儿,她暗想,家里娶着名门的大少奶奶,外面养着妓女取乐,如今竟随手就触碰一个陌生的女子。
她把那一股子恨意压了下去,她早就习惯这么做了,冲他温婉一笑:“没事,多谢霍先生。”把皮球递到他手里,又自我介绍道:“我是咏荷的同学,我姓张,名素弦。”
过去霍裔凡在她家住的那几天,姐姐总是唤她“弦儿、弦儿”,她知道他听到这个名字,一定不会有任何触动。
果然,他很自然地点头微笑:“张小姐,幸会。”
墙头上的男孩插话道:“爸爸,她是姑姑的同学,我该怎么叫她呢?”
霍裔凡笑道:“叫素弦姑姑吧。”
说话间咏荷收拾妥当,堆纱领的白绸衬衫配着小红领结,下身穿着干练的西装裤子,头戴海蓝色的贝雷帽,这是她一贯的休闲打扮。见了墙头上的侄儿,拍了下巴掌道:“哟,我们家庸本事可不小,都能上这么高啦!”
霍裔凡很无奈地看了妹妹一眼:“还不是跟你这姑姑学的。家庸听话,快下去把。”孩子扮了个俏皮的鬼脸,转眼便消失在墙头。
咏荷走过去拍了拍大哥的肩膀:“家庸有爷爷奶奶宠着惯着,也就够了。大哥,你可要坚持原则哟。”与大哥作了别,两个姑娘雇了辆马车到了城外,咏荷一眼便瞅见二哥的车在那里等着,正觉得奇怪呢,车窗摇下,坐在司机位置的人果真是霍裔风,宣珠在后排坐着,满面春风洋溢。
咏荷绷着脸走过去:“二哥,我们女孩子家郊游,你怎么来了?”
宣珠笑着道:“我的大小姐,你就别责怪二哥了,是我好说歹说,二哥才愿意来的。”冲素弦眨了眨眼,柔声道:“素弦你说说看,咱们三个女孩子家,在郊外很容易出危险的。有二哥给我们保驾护航,岂不更好?”
素弦微微一笑:“好是好,只是不要耽误了二少爷的正事。”
咏荷白了宣珠一眼:“不是有我么?我还保护不了你们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