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2)

末世第十年 扶华 3264 字 13天前

果然那男人不仅没停,还越走越快了。我故意挣扎着想站起来,但是又起不来,那男人一看我这样,更加放心了,本来就被那对男女刺激了一下,他这会儿遇上一个落单的,虚弱的女人,那是精虫上脑,警惕心都下降了一大半。

“你要怎么对哥哥不客气?哥哥好心来帮你的,你身上哪里痛啊,哥哥来给你看看啊。”

他走近就想来抓我,抓住了我的手臂之后,见我只是挣扎,脸上还露出痛楚的神色,手中也没有武器,就完全放心了,双眼放光的笑着,那双手直接就往我衣服上拉。

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一扬手,把手里抓着的一把灰糊在了他的脸上,趁着他眯起眼睛的时候,手里的刀片唰的划过他抓我的那只手腕。鲜血冒出来的瞬间,我将手指抠进了他的伤口里狠狠一捏,他惨叫一声,手里一下子就没有了力气。

我的刀片用的很好,男人另一只手腕也被我瞅准空挡割了一刀,瞬间鲜血直冒。

短促的一声痛呼之后,我将他脸朝下按在一边的泥土里,将他的痛呼全都堵回了嘴里。抠着手腕上的伤口将他的手臂扭着背到身后,我踩着男人的另一边的肩膀,另一只手抓过刚才藏在一旁的柴刀,架在了男人的脖子下。

这一切的动作都很快,只一分钟不到的时间里,瘦弱男人就像一条死鱼被我狠狠踩在了地上。

我跟还在挣扎的男人说:“这刀我刚才才从丧尸脑袋里抽出来,上面的黏液都没擦,你可别出声,你乱喊的话我就只能割了你的脖子。”

“嗯嗯嗯!”男人的脸被压在土里几乎不能呼吸,听了我这话赶紧发出一阵含糊的声音。

我稍微松了一点点让他的鼻子能呼吸,然后问他:“你们队里是不是抓了一个长白鳞的孩子,个头到腰那么高,穿深蓝色t恤,在早茂老街那边抓来的?”

男人迟疑了一下,我手上用力抠了一把他手腕上的伤口,脚上重重碾他的肩,“快说!”

男人痛的脸色刷白,赶紧开口了,“是是,是老宋抓来的,他昨天去那边找物资,看到一辆破面包车旁边有个小怪物,就把那东西抱回来了!”

“孩子呢?!”我厉声问。

“本来、本来准备晚上煮着吃的……”瘦弱男人结结巴巴的说,我听了这话,手里的刀子差点就割了这男人的头。

那男人察觉到我的想法,赶紧接着说:“但但是没有杀成,黑哥说留着做诱饵,我们昨晚去猎杀江汉公园里大变异狗,就,就把那东西当饵扔给变异狗了。那只变异狗把那小怪物叼回巢了,要去喂怀孕的母狗,我们的人跟上去,杀了那只公狗,但是没能杀了巢穴里面的母狗,还、还死了一个人,就撤退了。”

“你、你现在放开我赶紧去找,说不定还没死呢,你别、别在这里跟我浪费时间了!你看我又没对你做什么,现在人都这么少了,大家都是同胞,你……”

男人话没说话,我手上一用力割断了他的气管,然后松开他的手腕,用沾满鲜血的手拽住男人的头发,手上柴刀再次用力,割断了他的脑袋。

把脑袋扔到一边,我撩起他的衣服擦手和刀,然后快速的离开了这里。

江汉公园。

嘴里念着这个地名,我从走的变成跑的,飞快的跑回了刚才放自行车的地方,手握上自行车把手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手在抖。这不是因为我刚才杀了一个人,我不是第一次杀人了,我会手抖只是因为,我明白,姜羊很有可能已经死了。

如果那个男人说的是真的,那么经过一夜,姜羊现在应该是被变异狗吃了。

我明白变异狗是一种什么样的凶残生物,我曾经有个好朋友,叫余凉凉,她家住在我家一个小区,我们两家因为我和余凉凉的关系,相处的不错,我经常去她们家串门。当末世来临后,我满手鲜血的跑出了自己的家,六神无主的去找余凉凉,看到的就是她们一家人的尸体。

他们一家人,都被家里养着那条宠物狗给吃掉了。那条宠物狗变异了,变得像一张沙发那么大,眼睛发红布满血丝,我见到它的时候,它趴在余凉凉的尸体上大口撕咬。我记得那只狗从前非常温驯,余凉凉经常带着它下楼遛弯,余阿姨去买菜,那只大狗还会摇着尾巴给余阿姨叼着菜篮子。

可是变异了的狗,就和变成丧尸的人一样,它们会吃人。

变异大狗尖利的犬牙上挂着血沫碎肉,余凉凉的眼睛大睁的看着门口,那一幕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所以我对于变异狗一直都怀着一种恐惧和排斥。想到姜羊也有可能被变异狗咬碎吞下去,我就忍不住整个人都发起抖来。

我又看了一眼汉阳酒店几个字,闭了闭眼睛,将自行车调转方向,往直前那个路口骑过去。那边路口的公交站牌,我过来的时候在后面的地图上看到了‘江汉公园’的位置。

那个男人的尸体说不定很快就会被发现,我必须尽快离开这里。

没有时间给我回忆从前的悲惨,我必须尽快赶到江汉公园,除非亲眼看到姜羊的尸体,否则我不能这么早就绝望。

……就算姜羊只剩下尸体,我也要把他带回去,埋在我们的家里。

第26章 026

我不知道江汉公园的具体位置,回到公交站牌,在后面的地图上记住周围的建筑和各种路口,然后我选择上面纵横交错的路中,最短的那条路走。

现在很多的路都因为各种原因走不通了,有末世时候被人破坏了,有因为楼房倒塌把路给堵了,还有就是被太多丧尸围住,遇到这些情况我很多时候都只能绕路,在这种情形下我必须记住周围的各种情况。

末世来临之前,我是个不记路的人,除了经常走的那几条路,陌生的路只要转两个弯我就能忘记怎么走回去。我一度以为自己是路痴,可是到了后来不记得路就会死的时候我才明白,在生存面前,一个人能学会的东西是会超乎自己想象的。

很多时候不是做不到,只是没有被逼到那个份上。

我又绕了两次路,都是因为那两个路段上很多丧尸,周围都是繁华的商业区,有时候我要是不骑得快一点,自行车都要被那些跟上来的丧尸包围。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经常拐进丧尸少的地方躲一躲歇歇,否则根本没法继续往前。

在第四次藏进路边一个屋子里的时候,我听到路上传来车子开过的声响。我小心的扒着窗户往外看,看到了一辆车。

这辆车比我之前看过的高远他们那辆显然要好一点,后面的车斗上没有遮盖,上面站着差不多二十个男人,看上去年纪都在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手里都拿着武器。

前面的驾驶座上有三个人,一个年纪稍大一点的司机,还有一个光头穿着黑色t恤,面相凶恶的中年男人,以及一个正坐在他腿上擦刀的长发年轻女人。

后面车斗上的男人们笑着说话,一点都不在乎车子后头跟着的那些丧尸,他们中还有人用手里的棍子去捅车子后面的丧尸,见它们摔倒在地就一齐哈哈大笑起来。

驾驶座上的年轻女人拿着刀朝窗户边沿啪啪敲了两下,脾气很不好的吼了一句:“你们那么大声干什么,把丧尸都引过来了!”

后面车斗上就是一静,然后那些男人们说话的声音就小了很多。车子很快开了过去,我躲在窗户下不敢探头。他们刚才说话的时候,有谈到江汉公园,还有那只狗怎么吃。

他们应该就是把姜羊带走的那群人。这队里加上之前那三个人,足有二十多个壮年男人,还有两个女人,难怪敢去打变异狗的主意。

等这群人回去,很快就会发现被我杀死的那个男人,但是现在这个世道,就算我杀了他们的人,又没人看见,他们也找不到我头上,我一点都不担心。

我从藏身的房子里推着自行车走出来,看准路继续往江汉公园那边赶。因为中途对路不熟悉,我又找了两次地图,绕了好多路,等到我看见江汉公园的牌子时,都快要天黑了。

这种时候,我应该再等一晚,等到天亮了再进去找,可是我等不了了,只要想到姜羊可能已经被吃掉,我心里就好像烧了一把火似得,烧得我全身的骨头都痛起来。

我把自行车藏在公园的保卫室里面,拿着柴刀往公园里面走。

外面的建筑还好,偶尔有些楼上长草,其他植物都是从花坛里长出来的,视线还算开阔,可是公园里的植物,比起末世前已经大变样了,茂盛了很多,整个公园门口几乎都被树木遮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