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越发达,讯息传播速度越快,中央对地方的统治力就越强,这是毫无疑问的。
所以为了确保驿站可以充分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郭鹏专门在魏律中设置了驿站相关的法律。
驿长首先是要担负主要责任的,驿长必须每年呈报驿马死损肥瘠,呈报经费支出情况。
若有驿马死损,驿长必须及时汇报,并且上报具体原因,等待朝廷相关人员前来查验。
若私自减去驿站人员和马匹,一旦被查出来,不仅要杖责、罚款,最高还要判处死刑。
任务分发不明确、不及时者,一旦耽误了事情,直接追究到驿长身上,不管错大错小,驿长必须要承担责任,接受惩处。
驿卒当然也不轻松,比起驿长的风险,他们也同样受到煎熬。
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寒风凛冽之下,在倾盆大雨之中,都毫无例外需要背着传递的讯息匆匆奔驰在驿路上,而且还不能耽误日期。
从出发开始计算日期,抵达目的地之后再计算一下日期,汇总之后计入档案,没有出错则年终考核会受到嘉奖,出了错就要等着挨罚了。
从驿长到驿卒都是吏的身份,不是官员,身份较为低微,工作则非常苦楚。
若非这个吏员的身份有一份较为稳定的收入,逢年过节还有朝廷下发的福利,那愿意干这个苦差事的人还真不是很多。
不过到底是为皇帝办事,说出去也不难听就是了。
在这样的基础之上,郭鹏规定了三百里、五百里和六百里三种加急运送模式。
从慢到快,则代表着政务的紧张程度和重要性的不断递增。
要是发生了什么小规模的蝗灾啊水灾啊旱灾啊等等当地政府可以搞定的事情,则基本上选择三百里,只要让中央知道就行了。
要是规模大一点,地方政府搞不定,需要中央介入的时候,那就要五百里加急了。
要是发生造反、民变、敌人入侵等要流血牺牲的事情,则务必要六百里加急送往洛阳。
基本上半个月到二十天左右,以洛阳为中心,六百里加急需要遍及全国各个地方,包括边疆。
当然,以这样超高速的传递讯息,需要付出的代价也不简单。
那就是完全不顾马力、人力。
马很难得到休息,人吃喝也在马上,直到抵达预定驿站换人之前,人马都不能休息,必须一直在路上奔驰,沿途不得有任何人阻拦,阻拦六百里加急是重罪,要斩首。
而没有骑兵三神器之前,这样的事情是难以考虑的。
速度根本快不起来,马没累死人的腿都要给磨烂掉,讯息传播速度极其有限,中央对地方的统治也更加艰难,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容易凸显。
有了骑兵三神器之后,人马合一,速度大大加快,配合发达的道路和水运道路,讯息传播速度大大飞跃。
如此,三百里五百里和六百里的加急制度才被确立。
尽管如此,六百里的高速机动作为这个时代的顶尖讯息传播手段,也需要付出马的性命乃至人的性命。
基本上跑着跑着马就口吐白沫体力不支,勉强支撑到地方就是摔在地上,这要是一口气上不来,马就累死了。
人也差不多,身体素质不够强壮的驿卒根本不敢接六百里加急的任务,因为这玩意儿真的是要命。
身体要是不够强壮还要接下六百里加急的任务,那搞不好东西一送到交给下一棒,人就和马一起摔在地算上,直接就起不来了。
六百里加急成功送到对于驿卒来说是大功一件,极易受赏升职。
基本上想做到驿长的职位,或者更进一步褪去吏员的身份进化为官,主管一个县一个郡的驿站工作,那没有最低三次六百里加急的成功经验是想都别想。